已出嫁的女儿是否可以分拆迁款

  • 2021-07-20
  • 776
我们是拆迁,合同协议都签好了,房子都选好了,把我们的房子铲倒了,说我们有违建,现在就让我们从新签合同,去平方数,我现在该怎么办?上海动迁律师解答,根据您这样的情况,建议您先不要签订新的协议,通过法律途径进行维权。
我父母共有5个儿女,4子1女。早在1985年左右父母与4个儿子之间有分家单,其内容是父母的财产没有女儿的,但只写女儿已出格,其它啥都没写。 请问您,现在要拆迁,父母的财产能有女儿的吗?上海房地产律师解答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没有遗嘱的法定继承,看父母是否在世,在世听父母的,离世听遗嘱的。如果当时有遗嘱的话,按照遗嘱分割;没有遗嘱的话,在老人去世后,按照法定继承,涉及到拆迁的问题,就需要分析当地的拆迁政策,您是否是被安置人,若有经财产共有人协商一致的分家析产协议书、分加单等,可要求按照其约定队共有财产 进行分割,拆迁可根据拆迁协议及拆迁政策主张相应份额,土地征收补偿标准由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附着物补偿费和青苗补偿费构成。 一、征地补偿费用项目 1、土地补偿费 用地单位依法对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因其土地被征用造成经济损失而支付的一种经济补偿。 2、青苗补偿费 用地单位对被征用土地上的青苗因征地受到毁损,向种植该青苗的单位和个人支付的一种补偿费用。 3、 附着物补偿费 用地单位对被征用土地上的附着物,如房屋、其它设施,因征地被毁损而向该所在人支付的一种补偿费用。
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协议需要注意以下问题:
1、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协议是民事合同,只涉及民事问题,如拆迁过程中如何安置被拆迁人、承租人,如何补偿被拆迁人的损失等问题。而能否进行房屋拆迁则属于行政行为,不是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协议的内容。
2、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协议的当事人具有法定性和特定性。协议的当事人是指拆迁人和被拆迁人,涉及到租赁房拆迁的,承租人也可以成为当事人。
3、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协议的主要条款,必须包括以下内容:(1)补偿方式和补偿金额;(2)安置用房面积和安置地点;(3)搬迁期限;(4)搬迁过渡方式和过渡期限。以上内容属于强制性规范,法规原文中的用语是“应当”而不是“可以”。
4、房屋拆迁协议的签订必须采用书面形式。法律虽未明文规定采用何种形式,但由于房屋拆迁协议约定的内容复杂,且不能即时履行,因此,房屋拆迁协议必须采用书面形式。
5、房屋拆迁补偿安置拆迁协议必须在拆迁公告规定的期限内订立。
6、房屋拆迁补偿安置拆迁协议必须依法签订,其内容不得违背《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的规定。
7、当事人违反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协议的,除《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规定的责任外,还应承担《民法通则》、《合同法》规定的违约责任。

相关内容

联系方式

微信:gaojunlaw

邮箱:gaojunlaw@126.com

咨询热线:13817668278

地址:上海陆家嘴世纪大道88号金茂大厦9层

Copyright 2020 上海征收动迁律师 沪ICP备07505383号-14 技术支持:律品科技

电话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