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农村房屋补偿
由于各地的房价差异很大,因此,农村房屋拆迁也没有一个全国性的通行标准。从全国层面,只有原则性的规定,比如确保被拆迁人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居住条件有改善的原则。具体到每个地方,我们可以结合农村房屋拆迁补偿安置的三种不同方式来认识补偿标准。
1*一种方式是重新安排宅基地建房。这种情形下,拆迁方免费提供宅基地并办理相关手续,所补偿的现金足以让被拆迁人在新的宅基地上建造原有面积大小的房屋即算合理。
2、第二种方式提供安置房安置,在这种安置方式下,在安置房与被拆迁房屋区位相当的前提下,一般来说一平方被拆迁房屋可以置换一平米安置房。
3、第三种方式是货币补偿。在这种补偿方式下,补偿给被拆迁人的现金,足以让当事人在就近区域购买相同面积的商品房即算合理。
二、国有土地房屋补偿
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规定,房屋拆迁补偿包括:
(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对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不得低于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
(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
(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根据房屋被征收前的效益、停产停业期限等因素给予补偿)。
除此之外,各地为了鼓励被征收人在公开签约期限内签约,还会设定各种签约奖、搬迁奖等。
在实践中,被征收人与征收方争议较大的主要是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和停产停业损失补偿,一些压低被征收房屋价值补偿的手段包括:将被征收房屋的部分面积认定为违建,以重置成新价作为货币补偿的补偿标准,压低房屋装修补偿等等,如果遇到类似情况,要特别注意。上海动迁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