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批先征自建房拆迁仅700一平,非法棚改坚定维权补偿提高10倍

  • 2021-08-19
  • 706
​​周边房价5000元一平,自建房每平只补偿700元?


芦某等16户系湖北省X市M区居民,均居住在自建楼房内,以经营家庭旅馆为业,所在区域为城中村。2013年7月份,M区人民政府实施房屋征收拆迁,拆迁包括芦某在内400多户居民的房屋,但在周边商品住房每平方米市场价格近5000元的情况下,芦某等人的房屋补偿每平方米却仅700元左右。在经过4个多月的彷徨迷茫等待后,芦某等人终于决定拿起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最终,在张心升律师团队的帮助之下,芦某等人的补偿最高的提高了10倍。

办案第一辑:多方争讼交涉,遏制强拆气焰

【委托提供材料】由于芦某等16户向律师提供的材料和信息极其有限,为了掌握第一手的拆迁征收信息,张心升律师在接收委托后,亲赴现场进行调查,最终确定10个方面的重要情况:
1、2013年7月5日,M区人民政府作出了《……片区城中村及棚户区综合改造项目集体土地上房屋征收公告》;
2、湖北省人民政府书面告知:芦某等16户所在村集体宅基地并未批准征收;
3、湖北省国土厅书面告知:芦某等16户所在村集体宅基地并未办理土地征收手续……
【启动法律程序】针对尽职调查取得的重要证据及其违法之处,张心升律师最终确定启动20多个法律程序:
1、针对G区政府作出的《……片区城中村及棚户区综合改造项目集体土地上房屋征收公告》不法行为,依法向X市中级人民法院起诉,请求法院纠正G区政府其不法征收行为;
2、针对G区政府作出不法征地行为,依法向湖北省国土厅提起查处程序,请求上级国土执法部门纠正不法征地行为;
3、针对可能发生的不法强拆行为,依法向X市公安局提起财产和人身保护申请,请求公安机关保护芦某等人的财产和人身安全……
【案件曲折进程】由于张心升律师到湖北省政府、国土厅、X市、G区两级政府规划、立项、国土、法制、环保、拆迁征收等部门进行调查,业已确认G区政府拆迁房屋的行为是违法的,但400名拆迁户的房屋除了芦某等16户房屋外,业已全部拆除完毕。因而,案件又出现了新的情况,又必须作出新的应对。
1、X市中级人民法院拒绝立案,后经张心升律师与法院相关领导人员交涉,最终同意立案;
2、X市中级人民法院立案后,又裁定案件由X区人民法院审理,芦某等16户坚决不同意,但拿到裁定后也没有主意了,张心升律师与X区法院和X市中级法院相关领导人员交涉后,并提交书面意见陈述异议的理由,经多次交涉X市中级法院最终同意由其直接审理;
3、拆迁房屋实施方组织人员强拆芦某等人的房屋,针对此张心升律师又启动了诉讼公安局不作为的行政诉讼案件,同时,在芦某等人的配合下,由公安机关出面制止强拆等不法行为,有效地遏制了拆迁方的嚣张气焰。

办案第二辑:痛诉非法征收,补偿提高十倍

【律师法庭取胜】X市中级人民法院两次公开开庭审理了芦某等16户诉G区政府房屋征收拆迁案,张心升律师在庭审时指出:
1、在没有征收土地合法批复文件的情况下,G区政府决定征收集体土地上房屋的行为严重违法;
2、G区政府决定征收集体土地上房屋的行为严重侵犯了原告的宅基地使用权,应当予以制止;
3、G区政府对集体土地进行征收的行为并非为了公共利益需要;
4、G区政府补偿价格没有事实依据,补偿安置不公平、不合理;
5、芦某等经营性损失没有任何补偿,严重违法……
【案件最终结局】由于芦某等16户房屋所在的整个社区的房屋业已全部拆除完毕,最终,在X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领导、G区政府相关领导的关怀和主持下,芦某等16户分别与征收拆迁方达成房屋安置补偿和回购协议,其取得补偿最高的提高了近10倍,后芦某等16户也全部撤诉。

律师谈案说法
纵观整个案件,G区政府行为严重违法,但是,大多数的被拆迁征收户并未提出异议,他们的权利是否受到侵害,律师不能妄加评论。但是,维权的滞后性,也给芦某等人带来了不利的地方,如果房屋不拆除,经营家庭旅馆的收入,对其家庭来说是一个长期的相对稳定的收入,这样是不是更好呢?
所以说,“到法院官司不是去商店买东西,想什么时候去就什么时候去”,暂且不论本案中芦某等人这样,房屋已然面临强拆威胁才迟迟决定可以通过法律途径来维权对维权过程和维权效果造成的不利影响,所幸最后补偿标准还是提上去了。最坏的结果是,因为信访耽误了复议或诉讼期限,致使最后陷入绝对的被动而丧失良机。法律有特别的起诉期限或诉讼时效的特殊规定,超过了,法院就不会受理了。​​​​

上海动迁律师

相关内容

联系方式

微信:gaojunlaw

邮箱:gaojunlaw@126.com

咨询热线:13817668278

地址:上海陆家嘴世纪大道88号金茂大厦9层

Copyright 2020 上海征收动迁律师 沪ICP备07505383号-14 技术支持:律品科技

电话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