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一地段、同一项目、类似面积,评估报告的结果却相差甚远

  • 2021-08-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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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拆迁中,最主要的纠纷类型就是关于拆迁补偿金额,在遇到补偿金额不符合当事人心理预期的情况时,律师接到的咨询都是关于按照政策应该如何补偿。其实还有一种常见的影响房屋价值补偿因素就是房屋结构。

经常有人问,同一个拆迁项目,类似的面积,同一个地段补偿价格还是会差很多。细问之下就会发现,别人的都是钢结构或者砖混结构,而你的房屋还停留在土木结构,这样的结构类型对补偿存在一定的影响。今天就来说说在评估中,很对这类评估不满意的,要怎么办?
房屋结构类型包括砖混结构、砖木结构、土木结构、框架结构、钢结构等多种,众所周知房屋结构类型不同,造价不同,换句话说房屋的价值也就不同,而在拆迁中,“房屋重置价”、“成本逼近法”是最常见的两种评估方式,因此对于房屋的征收价格会有所影响。可是评估中的数据非常专业,作为非专业人员很难看懂,被拆迁人只能依据自己的建设费用、维护费用等大致评估补偿金额,评估结果低于被拆迁人预期的金额的,在后期协商签订安置补偿协议时出现矛盾。对于被拆迁人来说,大量的数据晦涩难懂,在不满意评估结果时,可做以后几种行为:

一、申请复核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九条第二款规定“对评估确定的被征收房屋价值有异议的,可以向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申请复核评估。”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评估办法》第二十条规定“被征收人或者房屋征收部门对评估结果有异议的,应当自收到评估报告之日起10日内,想房地产评估机构申请复核评估。申请复核评估的,应当向原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提出书面审核评估申请,并指出评估报告存在的问题”。

申请复核评估不是改变房屋评估价格唯一的办法,也不是绝对的。在实践中,要切中要点,找到拆迁方的违法点,切中要害方能解决问题。

二、申请鉴定

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评估办法》》第二十二条、二十五规定:“被征收人或者房屋征收部门对原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的复核结果有异议的,应当自收到复核结果之日起10日内,向被征收房屋所在地评估专家委员会申请鉴定”、“评估专家委员会应当自收到鉴定申请之日起10日内,对申请鉴定评估报告的评估程序、评估依据、评估假设、评估技术路线、评估方法选用、参数选取、评估结果确定方式等评估技术问题进行审核,出具书面鉴定意见。经评估专家委员会鉴定,评估报告不存在技术问题的,应当维持评估报告;评估报告存在技术问题的,出具评估报告的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应当改正错误,重新出具评估报告”。

经过专家鉴定的评估结构具有很强的专业性和权威性,更有说服力。而当地行政机关如果没有依法组织成立专家委员会,依据有关规定属于程序违法。

三、提起复议或者诉讼

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评估办法》第二十二条规定,“被征收人对补偿仍有异议的,按照《国有土地导航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六条规定处理”。

在此需要说明的一点,评估公司所出具的评估报告属于参考性文件,不属于行政诉受理的范围,所以评估报告是不可诉的。被拆迁人需要依据具体的征收决定提起行政复议或者行政诉讼。
律师建议
拆迁过程的程序和文件复杂且涉及面广泛,不是仅凭看了几个类似的案例或者判决就可以全盘照搬别人的判决结果,需要具体情况具体分析。被拆迁人所看到的只是一个案子的一角,或者多个案子的不同角,却并没有考虑案件的整体性。在遇到专业的问题时还是应当多与律师沟通并听取相关建议。 ​​​​

上海工程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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