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我们需要明确自己的房屋是否属于“违建”,是事实上的违建,还是行政机关单方面“所说”的违建。所谓的违法建筑,是指违反了《城乡规划法》、《土地管理法》、《村庄和集镇规划建设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建造的房屋及设施。例如:没有申请或者申请没有得到批准,未取得建设用地许可证建设的建筑;擅自改变建设工程许可证规定建成的建筑;擅自改变了使用限制的建筑;将临时性建筑变为永久性的建筑。
【违建是否要强拆?】
在对“违建”的处理上,法律并没有规定一定要拆除,行政行为除了符合法定程序,还要兼顾比例原则。《行政处罚法》规定:行政处罚遵循公正、公开的原则。设定和实施行政处罚必须以事实为依据,与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以及社会危害程度相当,对违法行为给予行政处罚的规定必须公布,未经公布的不得作为行政处罚的依据。
例如,《土地管理法》中规定,农村村民住宅用地,应当经乡镇人民政府审核,并由县级人民政府批准。但多数村民通常在自家闲置的宅基地上建房并不会实际履行上述手续,通常都是跟村里打报告,村里批准就建起房了。依据相关法律,对于未依法取得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或者未按照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进行建设的,可以由乡镇人民政府责令限期改正。限期改正不代表一定就要拆除,如果只是程序上的违法,如果将相关手续补齐,没有必要进行拆除,这就是比例原则的体现。
【拆除违建是否有补偿?】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四条第二款规定,市、县级人民政府作出房屋征收决定前,应当组织有关部门依法对征收范围内未经登记的建筑进行调查、认定和处理。对认定为合法建筑和未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的,应当给予补偿;对认定为违法建筑和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的,不予补偿。据此,违建是没有补偿的。
但即使是拆除违建,也是需要走合法的程序的。如果行政机关违法强拆,根据现行司法实践,当事人可以申请相关行政赔偿,赔偿的部分包括可回收利用建筑材料的成本以及因为发强拆而造成的损失。遭遇违法强拆有赔偿,如果自行拆除或者强拆合法,是不涉及赔偿的。
【律师建议】
遭遇“被违建”不用慌,可能有转机。第一,房屋强拆是一套非常繁琐的程序,该过程中只要有一项不符合法律规定,那么整个强拆程序即违法;第二,收到行政机关的告知书,要及时行使诉权,有疑问及时咨询专业律师,切忌任凭事态发展。
上海动迁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