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土地管理法》第十八条规定征收农用地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通过制定公布区片综合地价确定。制定区片综合地价应当综合考虑土地原用途、土地资源条件、土地产值、土地区位、土地供求关系、人口以及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等因素,并至少每三年调整或者重新公布一次。
《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山东省征地区片综合地价的批复》中指出:
本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是指征收一般农用地的土地补偿费与安置补助费之和。
其他地类以征地区片综合地价为基础按以下系数调整:永久基本农田1.2,建设用地1.0,未利用地0.8。
征地区片综合地价中的土地补偿费与安置补助费的分配比例,由各设区的市人民政府研究明确。
也就是说,区片综合地价=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
但是新《土地管理法》规定的农村村民的住宅补偿费用、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用以及被征收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是不包含在内的。
而农村村民的住宅补偿费用一定会包含宅基地使用权补偿。
最新文件指出,征收建设用地参照所在区片征收集体土地农用的区片综合地价标准。也就是《批复》中建设用地的“1.0”系数
对于农民来讲,最直观的影响就是可以依据区片综合地价标准计算出自己的农用地和宅基地在征收中可以获得多少补偿。
值得注意的是:省级的区片综合地价标准不是每个被征收人最终的标准,各市、县会在规定的范围内对区片综合地价进行调整,具体内容被征收人在遇到征收时有疑问可咨询专业的律师进行解答。
上海动迁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