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铺拆迁不同于一般的住宅拆迁,商铺作为一种财产,具有很高的经济价值。此外,对于很多家庭来说,商铺更是维系一家人生活的主要经济来源。因而,和住宅比起来,商铺作为经营用房,其拆迁补偿标准是较高的。
但在现实生活中,由于商铺本身手续、权属方面的瑕疵,常常导致商铺拆迁补偿“短斤少两”,加之被拆迁人对我国商铺拆迁相关法律规定缺乏了解,以及拆迁方层出不穷的拆迁“套路”,被拆迁人的拆迁利益往往难以保障。
一、商铺拆迁包含哪些补偿项目?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七条规定:“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
(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
(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
(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
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
(一)房屋价值的补偿。“对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不得低于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被征收房屋的价值,由具有相应资质的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按照房屋征收评估办法评估确定。”此外,对于房屋价值的补偿方式,该法还有规定,“被征收人可以选择货币补偿,也可以选择房屋产权调换。被征收人选择房屋产权调换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提供用于产权调换的房屋,并与被征收人计算、结清被征收房屋价值与用于产权调换房屋价值的差价。”
(二)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因征收房屋造成搬迁的,房屋征收部门应当向被征收人支付搬迁费(如设备设施的搬迁费用);选择房屋产权调换的,产权调换房屋交付前,房屋征收部门应当向被征收人支付临时安置费(如对从业员工的安置)或者提供周转用房。”
(三)停产停业损失。“对因征收房屋造成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根据房屋被征收前的效益、停产停业期限等因素确定。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
二、商铺拆迁停产停业损失如何主张?
值得注意的是,商铺拆迁要想获得相应的停产停业损失补偿,首要满足的条件是:
(1)被征收的房屋为生产、经营性的合法非住宅房屋;
(2)该商铺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且营业执照上载明的地点为被征收房屋;
(3)该店铺已办理税务登记,且具有纳税凭证。
此外,实践中存在大量“住改非”的商铺,对此,相关权利人是否能够争取到全额的拆迁补偿呢?答案是可以的。在拆迁过程中,虽然被拆迁房屋所有权证上标明的用途为住宅,但其依法取得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等经营手续,且被认定属于非住宅房屋的,被拆迁人便可以向拆迁人主张房屋拆迁补偿款与停产停业综合补助费的双向补偿,并要求按照经营用途提高补偿标准。
三、商铺拆迁如何维权?
作为经营性用房,商铺比住宅似乎更害怕在拆迁的时候被停水停电、断网断路,规模更大的商铺还可能遇到消防检查、卫生检查等“突击检查”,碰到这些软暴力的拆迁手段,商铺相关权利人应当如何维权?
(一)商铺财产数额巨大,为避免强拆,及时向公安局提起人身和财产保护申请。
(二)主动留意、留存拆迁文件,积极取证;
(三)通过信息公开调取拆迁文件,对整个拆迁项目做深入了解。
借助上述三步准备工作,被拆迁人可以在被拆迁房屋保存完好的情况下积极与拆迁人展开谈判,若感觉协商无望,则可以通过复议、诉讼等方式向对方施压,巧妙地将对方的违法点转化为自身的谈判筹码,最终将补偿提升到理想的水平。
律师建议
其实,无论是商铺还是住宅,面临拆迁,被拆迁人总是会有这样或那样的困扰,比如拆迁补偿不够高、补偿方式不合理、补偿协议不会签等等……究其原因,无非是对于拆迁的法律法规、操作流程等不甚了解。
正所谓“术业有专攻”,要想取得合理的拆迁补偿,被拆迁人不仅要学会“见招拆招”,还需要学会向专业拆迁维权律师寻求帮助,通过合法的手段实现拆迁利益最大化,认识到这一点对于广大的被拆迁人来说是极其重要的。
上海动迁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