伴随“拆迁热”,全国各地陆续掀起了“拆违热”。哪里有拆迁,哪里就有拆违。上海动迁律师经常接到这样的咨询电话:“律师,我们的房子没有手续要被拆掉,能申请补偿吗?”可见,大家对拆迁和拆违这两个概念是缺乏了解的,而如果你的住房仅仅因为手续瑕疵就被当成违建拆除了,这是一笔多么大的损失!在此,正山律师根据近20年的征收拆迁维权经验告诉大家,如何辨别拆迁和拆违,并做出相应的维权策略。
一、形式不同
拆违顾名思义就是拆除违建,而违建就是指未经规划土地主管部门批准,未领取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临时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擅自建筑的建筑物和构筑物。
拆迁是指根据城市建设规划要求和政府所批准的用地文件,依法拆除建设用地范围内的房屋和附属物,将该范围内的单位和居民重新安置,并对其所受损失予以补偿的法律行为。
根据拆违和拆迁的定义不难得知,二者截然不同。且从程序上来讲,拆违和拆迁也大相径庭。拆迁会有相应的公告、测量评估、裁决、强拆等程序,而拆违则是由认定违法建筑的相关行政部门(如规委、国土,乃至城市综合执法大队)进行调查取证后,直接下发违法建筑认定书,乃至强制拆除通知书、施行强拆行为。所以,尽管看起来都离不开一个“拆”字,但二者从本质上来讲是不同的。
值得注意的是,老百姓之所以容易将拆违和拆迁混淆,是因为实践中,拆迁方为达到快速拆迁的目的,往往直接绕过拆迁繁琐的法律法规,直接对房屋进行拆违。此举一来节约了时间,提高了效率;二来节约了金钱,拆迁成本大幅降低,有的甚至因为坐实了“违建”,拿不到一分钱补偿。
二、法律法规不同
违法建筑的概念,是2008年《城乡规划法》颁布之后,才有了违法建筑这一说法,而之前都叫做违章建筑。认定为违法建筑的情形可参考《城乡规划法》第六十四条至第六十八条,一般都是根据上述法律规定而认定的,也有的是根据《土地管理法》的规定认定的,譬如:违反了土地使用性质等情形,常见的是利用集体土地建设房屋后,被认定为违法建筑。
征收拆迁适用的法律法规较少,国有土地上的房屋征收是依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征补条例),而集体土地上还没有统一的法律法规,一般是由当地政府参考“征补条例”或《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已失效)而制定出来的。
不难得出,由于法律法规的不健全,加上拆迁程序又比拆违程序复杂,“以拆违代拆迁”便成为了很多地方拆迁办的首要选择。
三、对抗策略
那么,大家在遇到上述情况时,该怎么办呢?
首先,即便被认定为违建,也是有补偿的。千万不要轻易相信拆迁办“违建拆除,一分钱不补”的说辞,尤其是本地涉及相关征收拆迁项目时。
其次,无论是拆违还是拆迁,都必须遵照法定程序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作出的(2016)最高法行申12号《行政判决书》:“违法建筑物、构筑物中的建筑材料,属于当事人的合法财产。行政机关对违法建筑物、构筑物实施强制拆除,手段、方式必须科学、适中,不得以野蛮方式实施强制拆除。因强制拆除手段、方式不当,造成当事人建筑材料合法权益损失的,行政机关应当依法予以赔偿。”
最后,及时向专业人士求助,找征收拆迁专项维权律师进行咨询。实践出真知,成功往往来源于经验,只有专业律师能够结合征收项目情况,利用“连环诉讼法”帮助当事人维权。而拆违和拆迁的维权,操作起来又不尽相同,这些都需要长期以来的经验积累和知识沉淀,不可谓不专业。
律师建议
若您的房屋现已被认定为违法建筑,首先要擦亮眼睛,分清楚是真“拆违”,还是“以拆违代拆迁”;其次,要寻求专业律师帮助,毕竟法律途径维权是需系统的维权手段,片面的维权是没有任何效果的。最后, 若不合法的拆违和拆迁损害了您的利益,与其被动挨打,不如主动维权,请尽快采取维权措施,不要等到楼房变废墟才想着补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