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拆不用怕,及时取证赢得维权主动权!

  • 2021-08-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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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长沙的刘先生家遇上了拆迁,但双方在赔偿问题上一直没能谈妥。一来二去,刘先生家竟成了“钉子户”。一天清晨,刘家的房子被强拆了。强拆现场,刘先生的妻儿均被限制了人身自由。骑车随后赶到的刘先生一看情况不妙,只得掉头离开现场另想办法。
迫在眉睫之际,刘先生拨通了律师的电话。律师听完刘先生的叙述,当机立断,吩咐刘先生做好两件事:一是立即报警;二是回到现场,在保证人身安全的情况下进行拍照、录像,保留证据。
刘先生临危不乱,顺利完成了律师的取证任务,为后续的维权工作赢得了主动!

律师说法

在征地过程中,强拆的情况时有发生。慌乱之际,被征收人往往忘记留存证据,导致后续维权困难。
在强拆过程中主要涉及两种证据的留存,一种是关于强拆主体的认定,当事人在准备证据时要通过拍照录像的方式尽量将强拆的过程,参与的人员作为证据留存,该类证据往往就是拍摄强拆时的情况,往往还算比较容易;另一种是关于房屋损害情况的证据,这种证据往往是当事人最容易忽略,且由于强拆来之突然,很难及时留存的证据。而这类证据作为行政赔偿、补偿案件中关键性的证据,如果由于举证不利将导致败诉的风险。
因此,被征收人不能认为行政机关强拆违法就对留存证据不加以重视,这样往往会对自己今后维权以及获得合法、合理的补偿造成很大困难。
上述案件中,由于刘先生收集强拆证据及时,为维权赢得了主动,后续工作非常顺利。在我们的共同努力下,刘先生最终赢得了满意的赔偿!

律师建议
在现实生活中,因为拆迁方赶拆迁进度等原因,常常会有上述案件这样强行拆迁的事情发生,虽然最高人民法院的司法解释中有明确的规定:“明显不符合公平补偿原则”,不允许强拆,但是这并不代表被拆迁人消极等待就能解决问题,寄希望于法院不支持拆迁方的强制执行申请,易使自己陷入被动的局面。
上述案例中,刘先生与拆迁方进行多次交涉未果后,果断选择不再拖延,及时求助于专业律师,这是非常正确的选择,补偿不合理不签补偿协议拆迁户千万不能“坐以待毙”,争取合法权益也是有时间限制的,期限一过,征迁方即可申请法院司法强拆。维权宜早不宜迟!​​​​

上海动迁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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