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红星新闻报道,2018年10月12日,扬州某拆迁公司受当地镇政府委托拆除违建。2018年10月15日,拆违人员砸坏韦某户的玻璃门,捣毁门前摄像头,企图强拆。韦某到现场阻止并拍照过程中与拆违人员发生冲突,随后驾车两次冲向拆违人员和群众,造成2死多伤。韦某下车后,遭到拆违人员的殴打,知直到民警赶到控制住了现场。
2018年10月19日,该地管委会发布消息称,此次事件中,镇党委副书记、镇长、副镇长等5人停职接受调查。
2020年3月,扬州中级人民法院以危害公共安全罪判处韦某有期徒刑15年,剥夺政治权利5年。一审判决后,韦某上诉。2020年9月21日,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二审维持原判。
2020年9月30日,邗江区人民法院以寻衅滋事罪且属于共同犯罪,判处7名涉事人员分别获刑1年3个月至3年不等。
案件分析
这个案件从拆违方来说,在没有拆除资质的情况下,在承接了拆除业务后,私自集结人员对被拆除人的房屋进行强拆,甚至出现殴打、毁坏财物的情况,其行为必然是违法的。可是镇政府在委托第三方时是如何审核的、是不是有标准、为什么会委托给这样没有资质的第三方也存在一定问题。
而从被拆方来说,在面对违法强拆的时候,冲动、暴力维权也绝对是不可取的。在面对违法行为时,首先要确保自己的人身安全、其次是报警、最后是在保证人身安全的情况下收集证据。冲动的暴力维权不但给其他人造成人身伤害和经济损失,必然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因小失大。
正山小编提醒广大被征收人:在违章建筑拆除过程中,当事人要审查违建认定的法定程序,在程序合法的基础上争取适当补偿。如果对认定程序存疑,要及时提起法律程序依法维权。要切忌,违建需要经过立案、调查、陈述和申辩、告知、催告等多个法律程序,只有经过法院裁定后方可依法对违建进行拆除。因为其中程序错综复杂,被拆迁人要及时咨询律师。必要时委托律师介入案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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