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种情况在拆迁中非常常见,因为大部分被拆迁人没有这样的意识,而且在潜意识里认为行政部门不会这么做。可实际上无论是司法强拆还是违法强拆,都是很常见的。如果被拆迁人的房屋被拆迁,而被拆迁人在此之前又没有注意留证,使得被拆迁人的损失无法证明,是不是就一定得不到救济呢?答案是否定的。
在未经法定程序对房屋进行拆除的,在程序上属于明显的违法行为,因此造成的损失,违法部门应当承当相应的补偿。这部分涉及的内容是强制拆除的程序,通常有两种,一种是因为违建需要强拆的,房屋在经过立案、调查、陈述、申辩、催告等等程序后,依旧不履行的,有关部门依法申请强制拆除。一种是征收方在作出补偿方案后,被拆迁人经过催告后拒不拆迁的的,征收方依法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无论是哪一种强拆形式都需要具备一个前提就是经过合法程序后,当事人拒不履行的,可以依法申请拆除。这里面的关键词一定要注意,不是所有的部门都有权对房屋进行拆迁,未经法定程序不可强拆。
在补偿中,因行政部门的原因导致被拆迁人无法举证的,由拆迁部门承担举证的责任。如果有关部门不能举证的,应当根据当地政府发布的相关标准对被拆迁人予以补偿。也就说即使房屋被强拆了,被拆迁人也不要惊慌或者采取暴力的手段去对抗,这时候要及时寻求法律救济,依法要求拆迁部门举证并给与补偿。
上海动迁律师提醒被拆迁人:在拆迁中一定要注意收集证据。如果因拆迁方原因造成被拆迁人举证困难,也不要灰心,这时候要及时咨询律师,尽量获得合理的补偿。但是需要注意的是,因强拆进行的诉讼过程中,政府有关部门对其执法的合法性进行证明,而具体的财产损失一般来说需要被拆迁人自己提供有关证据,这里也提醒大家,如果自己打房屋遇到拆迁,要对房屋内部和周边的物品、财产、情况等记录留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