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想补偿从来不会从天而降,加上老百姓对法律知识知之甚少,政府部门对拆迁信息的不公开,现实惨淡、形势严峻,理想补偿,又该从何谈起?北京正山律师根据多年的维权经验,总结出八大制胜法宝,助力广大被拆迁人赢得理想补偿。
法宝一:学法懂法,谨防强拆
现实生活中,无论是征地还是拆迁,很多老百姓面临补偿不合理、达不成补偿协议的问题都感到手足无措,直到房子被强拆了、土地被强占了,才想到自己的权益被侵犯了,特别被动。
其实,我国法律在征收拆迁过程中赋予了公民很多的权利,只是因为老百姓对法律知识的忽视,以及拆迁方拆迁信息的不公开,导致老百姓缺乏依法维权的意识。因此,面临征收拆迁,第一大法宝就是学法懂法,了解相关法律规定,用合法的手段制止房屋被强制拆除,制止合法权益受到不法侵害。
法宝二:知己知彼,掌握主动
《孙子兵法》说,“知己知彼,百战不殆”,被拆迁人要想赢得补偿,不仅要对相关法律有着方方面面的认识,对本地区的拆迁模式、流程也要有通体的了解。
不得不说,拆迁是一场博弈,拆迁人野蛮无理并不可怕,被拆迁人弱小无助也不必慌张,只要能了解拆迁的本质,寻找合适的方法,并积极搜集信息、保存证据,充分利用各种有利资源,有理有节地与拆迁人周旋,就能取得好的成效,维护好自己的合法权益。
法宝三:把握时机,合理报价
基于对拆迁模式、拆迁流程,以及拆迁人的了解,我们可以初步形成对补偿数额(提升空间)的预判,而只有了解了协商空间的大小,才能够做到合理安排谈判步骤与策略,做到有的放矢。
不少拆迁户认为,“你要是不答应我的补偿要求,就休想拆的房子,人在房在!”,试问这种企图以按“闹”分配解决问题的方式会被认可的话,又何来新闻里那些矗立在钢筋水泥森林里的“钉子户”呢?所以说,争取合理补偿绝不等于漫天要价,也不是一味妥协。关键要结合房屋土地的实际价值、征地拆迁项目的特点,以及自身所掌握的谈判筹码来确定提升空间的大小。
法宝四:行政诉讼,法院施压
在中国传统“官本位”思想的影响下,“民告官”通常不被老百姓所认可。即便以政府主导的拆迁行为时有违法,老百姓涉及房屋、土地的合法权益难以保障,人们还是不停地追问:民告官,能赢吗?
实践中,因征地拆迁引发的行政诉讼并非以胜诉为目标。也就是说,是否赢得诉讼和提高补偿并不直接相关。诉讼的目的,只是将拆迁方纳入到司法问责系统,通过法院向政府施压,由法官居中调解,促成谈判,从而达成合理补偿。
法宝五:相信司法,信任法官
法院,是最好的定纷止争的平台。在法治日益健全的中国,我们有理由相信,借助司法力量,能够实现被拆迁人的合理诉求。审判实践中,法官也很乐意对此类案件居中调解,既解决了被拆迁人补偿不合理的民生问题,又不至于判决政府行政行为违法。比起走复杂的裁判程序,调解能够快速又高效地解决民与官之间的纠纷,何乐而不为呢?
法宝六:获取筹码,平等谈判
任何一项谈判都是要利益对垒双方博弈的结果,哪一方掌握的筹码越多,那么这一方胜出的概率就会越大。具体就拆迁谈判来说,拆迁户一方的筹码原本只有保住房屋这一项,但如果对拆迁法律规范及尝试了解通透的话,则能够审视拆迁项目的合法性,在发现违法点的时候,敏锐地将其转化为有力的谈判筹码,达到拆迁人与被拆迁人的谈判地位的相对平等。在这个基础之上,如果善于运用司法力量,就能够进一步将筹码运用得淋漓尽致,取得理想谈判结果。
法宝七:拒绝暴力,理性维权
面对征地拆迁中的不合法行为,老百姓首选的维权方式是信访、上访、找媒体曝光,不行就去政府大楼“闹”……被拆迁人试图通过一些“夸张”的行为引起更高层领导的关注,但这是一种非正常的解决途径,一般政府官员都很抵触这种方式,因截访引发的人身伤害事故已经层出不穷。小闹不解决,大闹伤家人,只有闹到一定程度才可能引起媒体公众的注意,而此时,很可能已经得不偿失!对于这种能够依法解决的问题,而且实践中也解决得很好的问题,为什么不委托律师诉诸法律途径解决呢?比起消极的、过激的维权方式,请律师的成本才是最小的。
律师运用专业的法律知识,采取合乎法律程序的手段,合理合法地通过打官司、促谈判来解决问题,实质性地提高补偿,这才是解决征地拆迁问题的普适之道,也是最为可取的办法。
法宝八:坚定信念,依法维权
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条、第十九条规定,“征收国有土地上单位、个人的房屋,应当对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给予公平补偿。对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不得低于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根据立法精神,对被征收房屋的补偿,应参照就近区位新建商品房的价格,以被征收人房屋被征收后居住条件、生活质量不降低为宜。
因此,在政府实施土地征收和拆迁补偿安置的过程中,只要违背“给予被征收人公平补偿”这一基本原则,即可视为违法,被征收人应该果断通过法律途径争取合理补偿。
上海动迁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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